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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弘度常嘆不被遇。殷揚州知其家貧,問:“君能屈誌百裏不?”李答曰:“北門之嘆,久已上聞。窮猿奔林,豈暇擇木!”遂授剡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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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長和博學工書,能騎射,善圍棋。諸羊後多知書,而射、奕余蓺莫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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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死三日而后敛者,何也?”曰:孝子亲死,悲哀志懑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将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敛之也。故曰三日而后敛者,以俟其生也;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矣。孝子之心亦益衰矣;家室之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;亲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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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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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侯伐秦,曹桓公卒于会。诸侯请含,使之袭。襄公朝于荆,康王卒。荆人曰:“必请袭。”鲁人曰:“非礼也。”荆人强之。巫先拂柩。荆人悔之。滕成公之丧,使子叔、敬叔吊,进书,子服惠伯为介。及郊,为懿伯之忌,不入。惠伯曰:“政也,不可以叔父之私,不将公事。”遂入。哀公使人吊蒉尚,遇诸道。辟于路,画宫而受吊焉。曾子曰:“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。齐庄公袭莒于夺,杞梁死焉,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,庄公使人吊之,对曰:『君之臣不免于罪,则将肆诸市朝,而妻妾执;君之臣免于罪,则有先人之敝庐在。君无所辱命。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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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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