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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顗、庾恒並是謝鎮西外孫。殷少而率悟,庾每不推。嘗俱詣謝公,謝公熟視殷曰:“阿巢故似鎮西。”於是庾下聲語曰:“定何似?”謝公續復雲:“巢頰似鎮西。”庾復雲:“頰似,足作健不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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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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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問謝安石、王坦之優劣於桓公。桓公停欲言,中悔曰:“卿喜傳人語,不能復語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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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稚恭與桓溫書,稱“劉道生日夕在事,大小殊快。義懷通樂,既佳,且足作友,正實良器,推此與君,同濟艱不者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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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道助、附子兄弟,居在丹陽郡。後遭母童夫人艱,朝夕哭臨。及思至,賓客吊省,號踴哀絕,路人為之落淚。韓康伯時為丹陽尹,母殷在郡,每聞二吳之哭,輒為淒惻。語康伯曰:“汝若為選官,當好料理此人。”康伯亦甚相知。韓後果為吏部尚書。大吳不免哀制,小吳遂大貴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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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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